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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藉 | 隊員義務 | 財物 | 比賽事項 | 隊務會議及隊務通告
1.
隊員種類 本隊現有三種隊員, 分別如下 :
a. LOCAL RIDER (本地隊員) - 凡有興趣加入本單車隊, 而本身對單車運動有興趣, 及有基本的騎單車技術及路面經驗, 經向本隊領隊或隊長申請獲批准後便可成為本隊的本地隊員.
b. ELITE RIDER (資深隊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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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加入本隊成為本地隊員,
長期接受本隊的訓練,
符合本地及海外單車比賽(公路,
山地越野)的要求,
並達到本會所有會議/活動及公開比賽的出席率,
經本隊領隊及隊長同意後,
便可以成為資深隊員. c. HONG KONG NATIONAL TEAM RIDER
-
已加入本隊之現役香港隊A隊及B隊隊員. 2. 不同隊員的職能 :
a. LOCAL RIDER (本地隊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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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個人意願騎單車作為消閑活動/聚會便可.
亦可參與本隊的訓練以及本隊所參加的公開單車比賽(公路及山地越野),
本隊可代為安排比賽事項. b. ELITE RIDER (資深隊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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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本隊參與單車比賽的主力隊員,
以及需要參與各項單車活動及訓練.
必須盡其所能為本隊在比賽中爭取獎項.
c. HONG KONG NATIONAL TEAM RIDER - 代表本隊參與本地舉辦的公開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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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本隊隊員提供比賽經驗以及提供訓練 3. 本隊有四名職位: a. 領隊 (Team Manager) - 隊務決策, 策劃比賽, 對富爭議性之題目有終決定權.
b.
隊長
(Team Captain) c. 教練 (Coach)
d.
總務
4.
在每年賽季結束前,
各隊員必須向本隊表明下一賽季的意向,
包括繼續隊藉,
離隊,
改變隊員種類事宜.
1. 年費及月費 a. 本地隊員 : 須交付每年$600元的年費, 在每年香港單車聯會的賽季開始時繳交. b. 資深隊員 : 須交付每年$600元的年費, 在每年香港單車聯會的賽季開始時繳交. 及每月$100元的月費. 按年份計算, 未滿18歲及在全日制學校就讀的資深隊員, 可獲豁免月費. c. HONG KONG NATIONAL TEAM RIDER : 現役香港隊A隊及B隊之全職隊員, 可獲豁免年費及月費. 2. 出席率 a. 各資深隊員須參與本隊安排的單車比賽, 訓練, 會議及公開活動. 不可長期無故缺席. 如因事缺席, 必須向領隊或隊長申請批准. b. 如已承諾出席比賽, 訓練, 會議及公開活動, 但屆時不能出席, 須持合理理由盡快通知領隊, 隊長, 總務或其它將會參與的隊員. 3. 傷亡責任 各隊員如有需要可自行購買意外保險, 但本會不會代為購買, 在比賽, 訓練及公開活動期間發生任何意外, 包括自身及第三者, 均不能向本隊追討任何賠償. 4. 與外界糾紛 隊員在參加比賽, 接受訓練及公開活動時與外界發生糾紛, 必須保持冷靜克制, 在可行的情況下立即通知領隊, 隊長及總務到場處理. 5. 形象 a. 隊員在公開場合, 必須為香港的單車運動豎立健康正面的形象, 不可在公眾場合粗言穢語, 動武, 吸煙, 以及其它令公眾反感的行為. b. 衣著方面, 在不同場合必須穿著合適及整齊的隊服, 隊服須全體一致.而不同種類的隊員在參與比賽時, 必須按其隊藉穿著其所屬種類的騎行服. c. 隊員不可以以任何方式, 包括口述, 互聯網, 傳媒等向任何人發表有損本車隊, 本車隊的贊助商或贊助人形象的負面信息和本車隊指定內部事項. d. 隊員在外界的言行必須謹慎及顧及後果. 6. 參與比賽 a. 各隊員必須服從領隊/隊長/教練所部署的戰略. b. 比賽期間必須遵守UCI, 香港單車聯會及比賽主辦單位的各項規則. c. 比賽獲獎時, 必須穿著本隊所指定的隊服上台領獎, 如隊員需要佩戴其它含有商業成份的徵章或廣告, 以及穿上非本隊指定的衣服, 必須事前得到領隊的批准. 7. 隊員必須妥善地使用及保存本隊的財產, 包括運動器材, 來自贊助商的用品, 食品.
1. 隊服 a. 本隊的本地隊員, 每年可獲發黑色隊服一套, 黑色隊服包括車衣及車褲. b. 本隊的資深隊員, 每年可獲發紅色隊服一套, 紅色隊服包括車衣, 車褲, 車襪, 手襪. c. HONG KONG NATIONAL TEAM RIDER隊員會獲發一套白色隊服, 但不會作定期更新. d. 隊員在離隊後, 可自行處理隊服, 及在遵守單車之友隊規第二章5a和5d項的情況下繼續穿著本隊隊服出現公眾場合. 2. 頭盔 a. 本地隊員及HONG KONG NATIONAL TEAM RIDER隊員需自備頭盔.
b.
資深隊員在交付指定金額後,
可獲發贊助商提供的頭盔一個.
3. 運動器材 a. 資深隊員可按其意願, 交付指定按金使用本隊的車架, 資深隊員對於車架或運動器材只擁有使用權, 不可作私人買賣, 租賃, 扺押, 交換. 而資深隊員必須妥善使用及保養車架或運動器材, 如有遺失及不合理的損壞, 須作出全價賠償. 唯在參與單車比賽, 訓練, 及公開活動中發生意外而引致運動器材或車架損毀, 可酌情處理. 但自資購買的私人器材及零件, 則與本車隊無關. 有關本隊車架或運動器材的指定金額及處理辦法, 請參閱本隊最新發出的隊務通告. b. HONG KONG NATIONAL TEAM RIDER隊員的運動器材, 視乎領隊及贊助商的決策而定. c. 本地隊員的運動器材, 須自費購買.
1. 比賽及活動費用 本地隊員須自行負責其本人的比賽及活動費用. 而資深隊員及HONG KONG NATIONAL TEAM則按當時最新的決議而定, 請參閱最新發出之隊務通告. 2. 比賽奬金及獎品的分配. a. 所有香港單車聯會舉辦的香港本地賽事的獎金, 均全數作為本隊經費. b. 海外比賽的個人獎項獎金, 40%由得獎者領取, 40%由所有是次到場的全部單車之友隊員(包括隊務及支援)平均分配, 20%作為本隊經費. c. 海外比賽的隊際獎項獎金, 另議. d. 海外比賽的個人獎項獎品, 另議. e. 海外比賽的隊際獎項獎品, 另議. f. 海外比賽的個人獎項現金禮券, 另議. g. 海外比賽的隊際獎項現金禮券, 另議.
隊務會議及隊務通告 - 本隊會因應情況召開隊務會議, 由本隊領隊作為召集人. - 需要討論及決定的事項, 會在隊務會議中提出及討論及收集意見. - 隊務決策會在隊務會議中執行. b. 隊務通告 - 本隊會因應情況, 不定期發表隊務通告, 但會在隊務決策, 重要事項變更發生後一至兩日後發表, 以及在每一次隊務會議舉行後發表. - 當有隊務決策在隊務會議中討論, 不論有否執行決策, 會在隊務通告中發表. - 隊務通告會在本隊網頁上發表, 另外會將最新發表之隊務通告副本盡量以電郵或硬件方式送到各隊員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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